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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不稳定时期开发项目时,必须避免预算偏差方面的风险。这应该使用哪一个合同类型?
A. 总价加经济价格调整合同(FP-EPA)
B. 工料合同(T&M)
C. 总价加激励费用合同(FPIF)
D. 成本加激励费用合同(CPIF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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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动一分析,下一步先评估影响。

在不稳定时期开发项目时,预算偏差是一个重要的风险因素。在这种情况下,选择合适的合同类型可以帮助管理和降低这种风险。

A: 总价加经济价格调整合同(FP-EPA)是一种固定价格合同,其中包含经济价格调整条款,以应对通货膨胀或市场价格波动等经济因素的影响。这种合同类型适用于经济环境不稳定时期,因为它允许在特定条件下调整价格,从而降低因经济波动引起的预算偏差风险。

B: 工料合同(T&M)是一种基于实际工作时间和材料成本的合同。这种合同类型灵活性较高,但对预算控制不力,因为成本可能会超出预期,尤其是在不稳定时期。

C: 总价加激励费用合同(FPIF)是一种固定价格合同,其中包括激励条款,以鼓励供应商在控制成本的同时提高绩效。然而,这种合同类型在不稳定的经济环境中可能不足以应对价格波动。

D: 成本加激励费用合同(CPIF)是一种成本补偿合同,其中包括激励条款,以鼓励供应商控制成本并提高绩效。虽然这种合同类型在控制成本方面具有一定的灵活性,但在不稳定时期可能会导致预算超支,因为成本风险主要由买方承担。

综合分析来看,最适合在不稳定时期开发项目并避免预算偏差风险的合同类型是:

A: 总价加经济价格调整合同(FP-EPA)

这种合同类型通过经济价格调整条款提供了一定的灵活性,可以有效管理因经济波动引起的预算偏差风险。